原标题:2023动态】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3动态】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湘西鹤盛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湘西鹤盛公司马鞍厂区、雅溪厂区全体员工就餐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
2.2实施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河溪镇马鞍村马鞍工业园1号湘西鹤盛公司和雅溪老厂区。
3.1投标人一定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提供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注: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社保企业单位部分免交的,提供个人部分缴纳证明或提供税务局提供的本年度无欠税证明即可。)
3.4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没办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6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7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8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9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提供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17时0分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至邮箱后,联系代理公司线元,售后不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